《中国美术报》是国家级美术专业周报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、中国国家画院主办,2015年1月获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办,2016年1月正式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。报纸国内统一刊号CN11-0292,邮发代号1-171,海外发行代号C9257,为4开彩色胶印版面,每周一出版,社址位于北京。
该报以“弘扬中国美术精神,彰显中国美术气派,建立中国美术标准,创新中国美术风格”为办报宗旨,坚持学术立报,秉持专业化、人文化、网络化、国际化、市场化的发展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。内容全面覆盖美术新闻、艺术创作、学术研究、美术评论、展览资讯、名家专访、非遗传承、美育普及、国际艺术交流等领域,及时呈现国内外美术行业动态与前沿成果,是美术界权威信息发布、学术交流、作品展示的主流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。
创刊以来,报社积极推进媒体融合,打造涵盖报纸、网站、公众号、视频号等多终端的全媒体传播矩阵,形成报网端微一体的传播格局。同时依托自身资源举办艺术展览、学术论坛、研讨交流等活动,搭建起艺术家、评论家、艺术机构与广大读者之间的沟通桥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。作为国内美术领域核心主流媒体,《中国美术报》始终立足当代美术发展大局,坚守文化担当,深耕艺术传播与美育推广,记录行业发展、引领艺术风向,在繁荣美术创作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推动中外艺术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,拥有广泛行业影响力与社会公信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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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对重大会议、重要文件、关键政策的解读稿件,必须由专业编审把关,解读内容要客观严谨,不得过度解读、曲解政策原意,误导社会公众。
2.严格区分内部工作内容与公开报道内容,严禁将党内涉密文件、内部会议讲话、未公开决策部署等内容擅自对外刊发,严守保密纪律宝鸡市人民政府。
3.报道党政机关履职、政务服务、政策落实等内容时,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,客观反映工作成效,不得恶意放大个别问题、制造负面舆情、抹黑公职队伍娄星区人民政府。
4.规范各类政治口号、发展定位、精神标识的表述,地方发展标语、专项行动名称、时代精神提法必须与官方正式发文完全统一,不得随意删减字词。
5.涉及政法、纪检监察、司法等领域的报道,必须严格遵循相关工作纪律与宣传口径,不得泄露案件查办细节、涉密案情,不得干扰正常执法司法活动。
6.严禁使用带有政治偏见、地域歧视、群体歧视的词汇,对各类群体、行业、区域的表述要客观中立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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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对涉及舆情热点、社会争议事件的稿件,必须坚持党性原则,站稳人民立场,不跟风炒作、不激化矛盾,引导舆论理性看待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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